退換貨說明
退換貨須知
退換貨請於七日內
- 電洽客服確認可收貨時間 04-22988098
- 退換貨請將發票一起寄回
- 台灣外島(金門、馬祖、澎湖...)退換貨須自付運費
- 國外訂單不接受退換貨
- 請勿剪標、請勿下水、商品須保持完整,如收到商品不完整恕不接受退貨
- 網路商品無法到門市做退換貨
※當您收到商品後,可享有「從收到貨起7天內」的商品鑑賞期;超過此期間,請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七日鑑賞期是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客戶(含本人、親友或管理員等), 在簽收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,
在商品保持全新狀能且完整包裝的情況下,可無條件退換商品。
七日鑑賞期不適用於實體店面。